各部门:
根据中共河南省委高校工委、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5年度全省高校思想政治工作奖评选的通知(教思政【2015】360号)的要求,我校将从符合条件并申报的教职工中择优推荐2名参加2015年度全省高校思想政治工作先进个人评选。现将评选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评选对象
学校党委、行政职能部门、院系党总支及共青团组织中专职从事思想政治工作的人员;在教书育人、管理育人、服务育人中成绩突出的教职人员,重点是在学校一线长期从事思想政治工作的专职人员。校级领导干部不作为候选人。
二、评选条件和标准
1.认真学习马列主义、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,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,坚持解放思想、实事求是、与时俱进,坚持党的基本路线,有较高的政治素养和理论素养,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,在大是大非问题上,立场坚定,旗帜鲜明,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;
2.热爱高校思想政治工作,从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5年以上,有一定的马克思主义理论基础和较高的政策水平,有强烈的事业心和高度的责任感,工作积极主动并取得显著成绩,深受师生信任和尊重;本人近两年来(截止到5月31日,下同)获得过校级及以上相应荣誉称号,工作中未出现过重大责任事故;
3.遵循思想政治工作规律,能够运用马克思主义立场、观点和方法,不断拓展工作途径,努力提高思想政治工作的针对性、实效性和吸引力、感染力,认真解决师生中的思想理论问题和实际问题,成绩突出,得到师生广泛认同;
4.在思想政治工作理论和方式、方法上,勤于思考,勇于创新。注重结合工作实际,切实加强科学研究,取得突出理论成果,并在思想政治工作实践中发挥了重要作用。近两年来至少公开发表1篇与思想政治工作相关的论文或主持1项厅级以上(含厅级)思想政治工作类相关课题;
5.鉴于“思想政治理论课优秀教师”奖项已经单列,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不再参与“思想政治工作先进个人”的申报;
6.已经获得过历届“河南省高等学校优秀思想政治工作者”称号的人员,不再参与此次申报。
三、申报材料清单
申报河南省高等学校思想政治工作先进个人须提交材料:《河南省高等学校思想政治工作先进个人推荐表》一式3份。同时报送个人先进事迹材料(限2000字)一式3份,相关获奖证书和其他辅助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。审验后原件当场退回。
四、申报要求
1.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评选工作,严格按照《河南省高等学校思想政治工作奖评审办法》,对照评选条件和标准,认真做好组织评选推荐工作。
2.认真填写《河南省高等学校思想政治工作先进个人推荐表》,申报表格可从“河南省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信息网”下载,网址:sz.haedu.gov.cn。请各部门于5月31日前将申报表格的电子版发至指定信箱:jzdxxcb@163.com。
3.申报以部门为单位,不受理个人申报。纸质材料报送时间:6月1日-2日,逾期不予受理。
申报地点: 宣传统战部办公室(行政楼304房间)。
联系人:朱天星,联系电话:2989257。
附件: 1.河南省高等学校思想政治工作先进个人推荐表
党委宣传统战部
2015年5月25日
附件1
河南省高等学校思想政治工作先进个人推荐表
基
本
信
息
| 姓 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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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性 别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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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出生年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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政治面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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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民 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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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学历/学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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工作单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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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联系方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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个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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简
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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受表彰
奖励情况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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主
要
事
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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推荐部门党组织意见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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学校党委宣传部意见:
单位盖章:
年 月 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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学校党委意见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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年 月 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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省委高校工委、省教育厅审批意见:
盖章:
年 月 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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