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焦族电【2015】10号文件精神,对照焦作市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的评选条件,在学校副县级以下(不含副县级)部门中,后勤管理处饮食管理科(饮食服务中心)符合要求。经报请校领导同意,拟将该科作为推荐对象。
欢迎广大师生监督,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拨打监督举报电话,监督电话:2989157、2989257,公示期为2015年5月26日——2015年6月1日。
党委宣传统战部
2015年5月26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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